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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体语法理论与哈萨克语描写语法学
【出 处】:《
中央民族大学学报:哲学社会科学版
》
CSSCI
2010年第6期 83-88页,共6页
【作 者】:
张定京
【摘 要】
任何语法成分都是表义实体,在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之间存在一对一的关系。从表义实体角度看,语言系统中只存在词汇和语法两种成分,造句过程是选择相关的词汇成分和语法成分进行组装的过程。一种语言的语法系统应纳入该语言的所有语法成分,这些语法成分可按形式排列形成语法形式系统,也可按意义排列形成语法意义系统。语法形式系统的分支是语法手段,语法意义系统的分支是分属4个层级的语法范畴。哈萨克语语法形式系统中只有形态手段研究较充分,语法意义系统中只有词层级的传统范畴研究较充分,整个语法系统的描写研究还任重道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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