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re...综合新闻
我国民族地区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及进路——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视角
【出 处】:《
中央民族大学学报:哲学社会科学版
》
CSSCI
2013年第6期 84-89页,共6页
【作 者】:
杨红文
[1] ;
王创伟
[2]
【摘 要】
社区矫正是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确定的刑罚执行方式,可以降低行刑成本、增强刑罚效能。但由于有关的法律法规衔接不够、配套法规层级不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少、综合素质不高等原因,导致社区矫正形式单一,甚至可能成为“政府矫正”、“监禁的替代”等问题。对此,应该确立社区矫正的地位、完善社区矫正的配套法律、法规、突出社会力量在社区矫正的主体地位、引入社会“意愿”的“逆推”、加快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、提高其整体素质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。
相关热词搜索: 民族地区 社区矫正 刑罚执行 制度完善 ethnic region community correction penalty perfecting system
上一篇:入关前满族纠纷解决机制法文化研究
下一篇:彝族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与法律援助